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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生行为守则及管理办法
时间:2020-10-22 08:44:53   来源:    点击:

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行为守则及管理办法

 

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,依据《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守则》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办法适用于留学生。

二、行为守则

1. 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校级校规,不得从事来华学习目的以外的活动,诸如就业、经商、或其他经营性活动,可以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活动。未经许可,不得在校园内散发、张贴、展览宣传品、集会通知,不能自行放映电影或句型各类集会、舞会,不得在校内进行广播活动。

2. 遵守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服从学校对节假日的安排,努力学习,完成学业。

3. 不侵犯他人权益,尊重各国人民的风俗习惯,同学之间友好互助。

4. 维护社会公德,遵守留学生公寓的管理制度,不做有损于学校、集体的事。

5.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。

三、证件与管理

(一)居留许可

自入境之日起48小时内到住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证明,并在30天内,通过体检复核后,持本人护照、《录取通知书》和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》,及时与国际合作学院联系,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手续,所需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
(二)保险

留学生入校后,须按学校要求,统一购买保险。

(三)用餐卡

本校食堂用餐卡在留学生入学后,由校方代为办理。

四、档案管理

留学生入学后,由国际合作学院负责建档及管理。

五、奖励与处分

(一)奖励

1. 奖项等级、名额

按学校通知执行。

2. 评奖条件

1)学习态度端正,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用,学习成绩优良。

2)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违法记录,日常行为规范。

3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不旷课、迟到、早退。

4)遵守留学生公寓的管理制度,无不良记录。

(二)处分

学校针对留学生的纪律处分有以下五种: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开除学籍。

留学生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处分。

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:

1. 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,受到司法部分处罚者。

2. 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,影响恶劣者。

3.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,价值较大者(须作经济赔偿)。

4. 严重违反留学生公寓管理条例者。

六、退学

留学生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学校将对其作退学处理。

1. 未经请假及批准,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。

2. 未按规定缴纳学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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